# 保障型 vs 101/105 型 ILAS：三种身故赔偿公式、保险成本差异与 65 岁拐点

> 香港 ILAS 按身故赔偿分高保障与低保障：纯 105 型按账户价值 105% 赔付，资本保存型取账户价值 105% 与已缴保费减提取的较高者，保障相连计划（PLP）65 岁前按应缴总保费 150% 与账户价值 105% 取高、65 岁起回落。解释三种公式、「101 计划」由来、保险成本差异与 IFEC 算例。

- URL: https://ilas.hk/protection-vs-101/
- Author: 投连观察编辑部 (https://ilas.hk/about/)
- Reviewed by: ILAS Observer Editorial Editorial Board
- Published: 2026-11-04
- Updated: 2026-11-04
- Language: zh

## 要点速览

- 2015-01-01 起所有新 ILAS 的身故赔偿不少于账户价值 105%；"101 计划"是 2015 年前常见的"账户价值 101%"设计留下的市场叫法，现泛指低保障型 ILAS。
- 纯 105 型：身故赔偿 = 账户价值 × 105%，投资亏损时赔偿可以很低；资本保存型：账户价值 105% 与已缴保费减提取两者取高，只保障身故赔偿不保障账户价值。
- 保障相连计划（PLP，2021-12-28 起）：65 岁前身故赔偿为账户价值 105% 与应缴总保费 150% 减提取两者取高；65 岁（或销售文件另订年龄）起降为账户价值 105% 与已缴保费减提取取高，赔偿可能显著下降。
- IFEC 算例：30 岁、10 年期、年缴 HK$50,000 的 PLP，投保 3 年后身故，账户价值 HK$100,000，赔偿为 HK$750,000（HK$50,000 × 10 × 150%）而非 HK$105,000。
- 保障越高，保险成本越高；低保障型适合以投资与指定受益人为主要目的的人，高保障型适合有"保险 + 投资"双重需要且能承担较高保险成本的人。

## 定义先行：按身故赔偿分两大类

香港的 ILAS 按人寿保障水平分为高保障与低保障两类，证监会产品资料概要范本的"资料便览"要求勾选其中之一。IFEC 的划分标准是：受保人 65 岁前身故赔偿不少于应缴总保费 150% 的属高保障 ILAS，其余都是低保障 ILAS。低保障类再按公式分为纯 105 型与资本保存型；高保障类目前主要指保险业监管局 2021-12-28 设立的保障相连计划（Protection Linked Plan, PLP）。三者的差别不在投资选项，而在身故赔偿公式与由此产生的保险成本。

## "101 计划"这个叫法从哪来

2015-01-01 之前，香港低保障型 ILAS 的身故赔偿常见设计是账户价值的 101%，市场因此把这类产品叫"101 计划"。保险业监理处 2015-01-01 生效的 C 类业务承保指引要求所有 ILAS 的最低身故赔偿为账户价值的 105%，并鼓励保险公司提供更高保障（IFEC 监管措施页；指引后来重编为 IA 的 GL15）。此后新产品的最低公式变成 105%，IFEC 称之为"纯 105"，但"101 计划"的叫法沿用至今，泛指以投资为主、保障极低的 ILAS。本站把 101 计划只视为 ILAS 的一个低保障变体，不展开其平台运作、供款期与锁定期细节。读者看到"101"或"105"，要核对的是合同里的身故赔偿公式，而不是名字。

## 三种公式对照

| 比较维度 | 纯 105 型（低保障） | 资本保存型（低保障） | 保障相连计划 PLP（高保障） |
|---|---|---|---|
| 65 岁前身故赔偿 | 账户价值 × 105% | 账户价值 × 105% 与"已缴保费 − 提取"取高 | 账户价值 × 105% 与"应缴总保费 × 150% − 提取"取高 |
| 65 岁起（或文件另订年龄） | 同上 | 同上 | 回落为账户价值 × 105% 与"已缴保费 − 提取"取高 |
| 投资亏损时 | 赔偿随账户价值同步缩水 | 身故赔偿有已缴保费底线，账户价值无底线 | 65 岁前有应缴总保费 150% 底线 |
| 定期保费早期 | 赔偿很低（已缴少） | 赔偿 = 已缴保费（很低） | 赔偿以"应缴"而非"已缴"总保费计，早期即较高 |
| 保险成本 | 最低 | 较低，亏损时上升 | 最高，并随年龄上升 |
| 典型目的 | 投资为主、指定受益人 | 投资为主、身故时保本 | 保险 + 投资双重需要 |

注意"应缴总保费"（total premiums payable）与"已缴保费"（premiums paid）是两个概念：前者是整个供款期按合同应缴的总额，后者是到身故日实际缴付的金额。PLP 的 65 岁前公式用前者，这是它早期保障高的原因；65 岁后改用后者，这是产品资料概要范本要求提示"65 岁后保障可能大幅减少"的原因。

## IFEC 算例

IFEC 2024-04-08 的说明给出一个可复算的例子：受保人 30 岁投保 PLP，保单期 10 年，年缴 HK$50,000，按时供款，无提取；投保 3 年后身故，当时账户价值 HK$100,000。两条线分别是：账户价值 × 105% = HK$105,000；应缴总保费 × 150% = HK$50,000 × 10 × 150% = HK$750,000。取高者，身故赔偿为 HK$750,000。同一情形下，纯 105 型只赔 HK$105,000，资本保存型赔已缴保费 HK$150,000 与 HK$105,000 中的较高者即 HK$150,000。三个数字的差距，就是高保障所换来的保障，也是其保险成本较高的原因。该算例只用于说明公式，不代表任何产品的实际赔付。

## 保险成本如何随保障变化

保险成本（COI）按"净风险保额 × 费率"计算，净风险保额大致是身故赔偿与账户价值之差。纯 105 型的净风险保额只有账户价值的 5%，保险成本最低；PLP 在 65 岁前的净风险保额可能是账户价值的数倍，保险成本显著更高，并随受保人年龄上升。IFEC 提醒，当投资亏损令账户价值下降时，带固定底线的公式（资本保存型、PLP）净风险保额扩大，保险成本可能显著增加；保险成本又是从账户价值中赎回单位支付的，形成"亏损 → 保险成本上升 → 账户价值再降"的循环。证监会 2021-11-01 起要求保险成本一般不高于可比较的定期寿险，金管局 2022-07-08 通函则要求银行向客户比较"买 PLP"与"直接买基金加买定期寿险"的利弊。

## 怎么选：先问需要什么

IFEC 对三类产品的适用描述可以直接拿来自问。希望投资之余把已缴保费留给受益人：看资本保存型。专注投资、只需要指定受益人和保单形式：看纯 105 型，并接受身故赔偿可能很低。有真实的人寿保障需要、同时想在一份保单内投资，且能承担较高保险成本并持有至供款期结束：看 PLP，但要核对 65 岁后的保障回落与自己的保障目标期是否匹配——金管局通函把"高保障期短于客户的目标保障期"列为 PLP 不适合的情形之一。无论哪一类，身故赔偿都受投资表现影响，这与分红储蓄保单或定期寿险的固定保额有本质差别；若不希望身故赔偿波动，应另行考虑纯保障产品。

## 资料来源与日期

- Major types of ILAS products — 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（IFEC） 2023-02-20 https://www.ifec.org.hk/web/en/financial-products/insurance/product-types/ilas/basics/major-types.page
- Death benefit calculation of Investment-linked Assurance Schemes — 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（IFEC） 2024-04-08 https://www.ifec.org.hk/web/en/blog/2024/04/death-benefits-of-ilas.page
- Regulatory measures of ILAS（2015-01-01 最低身故赔偿 105%；PLP 65 岁前不少于应缴总保费 150%） — 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（IFEC） 2023-02-20 https://www.ifec.org.hk/web/en/financial-products/insurance/product-types/ilas/regulation/regulatory-measures.page
- Circular 20211228 及 GL26 释义附注问答 11A（保障相连计划准则；IA 官网需人工打开） — 保险业监管局（IA） 2021-12-28 https://www.ia.org.hk/en/legislative_framework/circulars/reg_matters/files/GL26_Interpretation_Notes_QnA_11A.pdf
- Enhanced ILAS Product Key Facts Statement template（高／低保障勾选、65 岁后保障下降风险提示） —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（SFC） 2022-05-23 https://www.sfc.hk/-/media/files/PCIP/KFS/Enhanced-ILAS-KFS-template-ENG-20220523.pdf
- Circular on selling of Protection Linked Plan by authorized institutions（金管局文件库副本） — 香港金融管理局（HKMA） 2022-07-08 https://brdr.hkma.gov.hk/gb_chi/doc-ldg/docId/getPdf/20220708-4-EN/20220708-4-EN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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