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什么是投资相连寿险（ILAS）：香港的定义、结构、费用、监管与适合谁

> 投资相连寿险计划（ILAS）是香港《保险业条例》C 类相连长期业务下的人寿保单：保费扣费后按持有人选择的投资选项分配名义单位，保单价值随市场升跌，身故赔偿以账户价值为基础。本文按香港监管口径讲清结构、两层费用、GL26 销售规范、保障型与 101/105 型差异、与直接买基金和万用寿险的区别，以及适合谁。

- URL: https://ilas.hk/overview/
- Author: 投连观察编辑部 (https://ilas.hk/about/)
- Reviewed by: ILAS Observer Editorial Editorial Board
- Published: 2026-11-04
- Updated: 2026-11-04
- Language: zh

## 要点速览

- ILAS 是香港《保险业条例》附表 1 第 2 部 C 类（相连长期）业务下的人寿保单，由保险业监管局（IA）监管保险公司与中介人；向公众发售的 ILAS 及其销售文件须经证监会（SFC）认可。
- 保单价值 = 名义单位数 × 单位价格；名义单位只用于计价，保单持有人对底层基金或资产没有任何所有权，追索权只针对保险公司。
- 费用分两层：保单层的前期费用、持续平台费、保险成本（COI）与退保费用归保险公司；基金层的管理费、表现费等在基金单位价格内扣除。
- 自 2015-01-01 起，所有新 ILAS 的身故赔偿不少于账户价值的 105%；2021-12-28 起设立的保障相连计划（PLP）在 65 岁前须不少于应缴总保费的 150%。
- GL26 规定销售前必须完成财务需要分析（FNA）、风险取向问卷（RPQ）与重要资料声明书（IFS），披露中介人酬劳；发单后有 21 个历日冷静期，退款经市值调整。
- 本站不比较演示收益、不推荐产品；判断 ILAS 是否适合，要看持有期、保障需要、费用承受力和对保险公司信贷风险的接受度，而不是投资选项数量。

## 定义先行：ILAS 是一份保单，不是一只基金

投资相连寿险计划（Investment-Linked Assurance Scheme, ILAS），市场上也叫投连险、投资相连保单，是香港《保险业条例》（第 41 章）附表 1 第 2 部所列 C 类业务——"相连长期"（Linked long term）——下的人寿保险合同。它的定义性特征只有一条：保单利益的金额与保险公司指定的投资选项（基金或资产池）的表现挂钩，投资结果由保单持有人承担。证监会《投资相连寿险计划守则》第 3.9 段把 ILAS 界定为"相连长期类别的保单，但以人寿保障而非投资为主要目的者除外"。

它与直接买基金的区别在于三件事：第一，你买的是保险公司发出的保单，不是基金份额，基金只是计价参照，你对底层资产没有所有权；第二，保险公司在基金费用之外另收一层保单费用，并把人寿保障的成本（COI）从保单价值里扣除；第三，它受保险法规与销售指引约束，有财务需要分析、冷静期、退保费用等保险产品才有的安排。它与分红储蓄保单的区别则是：ILAS 没有保险公司承担投资风险的保证现金价值，保单价值完全随所选投资选项升跌。

本站只讲香港的 ILAS。101 计划只作为 ILAS 的一种低保障变体在本站出现，不展开平台运作与供款期细节。

## 监管归类：谁管什么

ILAS 处在保险与证券两套法规的交叉点，所以由两个监管机构分工，银行渠道再加一个。保险业监管局（IA）负责授权经营 C 类业务的保险公司、为中介人发牌，并以 GL15（C 类业务承保指引）、GL26（ILAS 产品销售指引）、GL29（冷静期指引）、GL30（财务需要分析指引）规范产品设计、销售流程与售后控制。证监会（SFC）依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第 104 与 105 条认可向公众发售的 ILAS 及其销售文件（主要销售刊物、产品资料概要 KFS、利益说明文件、宣传材料）；只向专业投资者发售的 ILAS 一般无须 SFC 认可（SFC 常见问题第 1A 题）。金管局（HKMA）监督银行及其职员销售 ILAS 的行为，并对保障相连计划另发通函。

| 环节 | 主管机构 | 主要依据 | 读者看到的结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保险公司授权与偿付能力 | 保险业监管局 | 《保险业条例》、GL15 | 产品资料概要注明"保监局不批准个别产品" |
| 产品认可与销售文件 | 证监会 | SFO 第 104/105 条、ILAS 守则 | 产品资料概要、利益说明文件须经 SFC 认可 |
| 中介人发牌与销售行为 | 保险业监管局 | GL26、GL30、GL29 | FNA、RPQ、IFS、冷静期、售后电话 |
| 银行渠道 | 金管局 | 金管局通函（如 2014-12-17、2022-07-08） | 银行须录音、披露酬劳、核查易受损客户 |
| 保单争议 | 保险投诉局 | 《职权范围》 | 个人保单争议金额不超过 HK$150 万可受理 |

## 结构：名义单位如何记账

保费到达保险公司后，先扣除前期费用（如有），余额按持有人选定的投资选项换算成"名义单位"。保单价值 = 各投资选项名义单位数 × 当期单位价格，再在每个计费周期扣除持续平台费与保险成本（通常以赎回单位的方式扣除）。证监会守则第 3.10 段明确：投资选项可以挂钩 SFC 认可的基金，也可以是保险公司内部全权管理的资产池；保险公司"不必实际投资于所选的投资选项"，而且即使投资了，持有人对底层基金或资产也没有任何所有权或权利。

因此 ILAS 的保单持有人面对两种风险来源：投资选项的市场风险，以及保险公司的信贷风险——如果保险公司无力偿债，持有人作为无抵押债权人排队，底层资产并不隔离给保单持有人（IFEC 常见问题第 5 题）。香港的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截至 2026-11 仍在筹备阶段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页）。结构细节见 [保单结构与运作](/structure/)，投资选项见 [投资选项与基金选择](/funds/)。

## 费用：保单层与基金层

ILAS 的费用分两层，这是它与直接买基金最直观的差别。保单层由保险公司收取，常见四项：前期费用（从每期保费中先扣一定比例，多集中在前几个保单年度）、持续平台费（按保单价值的年率按月赎回单位扣除）、保险成本 COI（随受保人年龄、性别、吸烟习惯和保障水平变化，在投资亏损时可能显著上升）、提早退保或部分提取费用（通常前五年最高，并可能令持有人失去奖赏）。基金层由基金管理公司收取，在单位价格内反映：管理费、表现费（如有）、受托人与托管费等。

证监会 2022-05-23 版产品资料概要范本要求以 40 岁非吸烟男性、假设年回报 3%、持有 10 / 15 / 20 年为基准，把"平台费（扣除奖赏后）+ 保险成本"合计为占总保费的百分比列出，并换算为"相当于每年保单价值的 X%"。自 2021-11-01 起，证监会要求 ILAS 的费用须"公平、合乎比例并与所提供的保险保障相称"，保险成本一般不应高于可比较的定期寿险。逐项解释见 [费用层级](/fees/)。

## 保障：105% 底线与保障相连计划

自 2015-01-01 起，香港所有新 ILAS 的身故赔偿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 105%（IFEC 监管措施页）。由此产生三种常见设计：纯 105 型（身故赔偿 = 账户价值 × 105%）、资本保存型（账户价值 105% 与已缴保费减提取两者取高）、以及 2021-12-28 起由保险业监管局设立的保障相连计划（PLP）：65 岁前身故赔偿不少于应缴总保费的 150%（减提取），65 岁起回落为账户价值 105% 与已缴保费减提取两者取高。市场上沿用的"101 计划"叫法，来自 2015 年前常见的"账户价值 101%"设计，现在泛指低保障型 ILAS。三类设计的赔偿公式与算例见 [保障型 vs 101/105 型](/protection-vs-101/)。

## 销售规范：GL26 要求签哪些文件

保险业监管局 GL26 补充 GL15，为 ILAS 销售过程设最低标准。读者在投保时会依次遇到：财务需要分析（FNA，记录收入、支出、资产负债与保障需要，不做则保险公司不能受理）、风险取向问卷（RPQ，评估投资目标、年期与风险承受力）、重要资料声明书与申请人声明（IFS-AD，含"购买目的声明"、费用、提早退保损失与中介人酬劳披露）、利益说明文件（至少两种假设回报率下首五年及其后每五年的退保价值）、产品资料概要与投资选项手册。发单后，保险公司须在 5 个工作日内由非销售人员做售后确认电话，或在销售现场录音；冷静期为 21 个历日，退款经市值调整（IFEC 销售流程页；GL29）。中介人酬劳按"全年期平均"方法披露，自 2015-01-01 起适用于所有渠道。详见 [监管框架与 GL26 销售规范](/regulation/)。

## 与相邻产品的区别

| 比较维度 | ILAS | 直接买 SFC 认可基金 | 万用寿险（UL/IUL） | 分红储蓄保单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法律性质 | 人寿保单（C 类） | 基金份额，投资者持有 | 人寿保单（IUL 属 C 类，传统 UL 一般不属） | 人寿保单（A 类） |
| 投资决定 | 持有人在保险公司提供的选项内选 | 投资者自行选 | 保险公司派息或指数公式 | 保险公司投资，分红非保证 |
| 费用层 | 保单层 + 基金层 | 基金层 + 平台／交易费 | 保单层（保险成本、行政费） | 内含于定价 |
| 保证 | 无（除设有保证投资选项） | 无 | 保证最低派息率（视合同） | 保证现金价值 + 非保证红利 |
| 退出 | 冷静期 21 历日；之后退保费用 | 随时赎回 | 退保费用（通常较长年期） | 早期退保价值低 |

逐项解释见 [ILAS 与基金、万用寿险、分红保单对比](/compare/)。

## 适合谁、不适合谁

IFEC 在重要资料声明书的读者提示中写明，ILAS 一般不适合三类人：不准备持有至锁定期结束的人、没有"投资 + 保险"双重需要的人、预期有中短期流动性需要的人；若不希望身故赔偿受投资风险影响，也应避开低保障型 ILAS。反过来，ILAS 被讨论的典型场景是：希望在一份保单内持有多只基金并免费转换、需要指定受益人与身故赔偿的传承安排、愿意为保险公司提供的平台与保障支付保单层费用并长期持有的人。五个假设场景见 [适合谁](/scenarios/)，投保前的 14 项自查见 [核对清单](/checklist/)。

## 内地读者须知

内地居民投保香港 ILAS，须亲赴香港完成整个销售流程并签署《内地人士来港投保重要资料声明书》（IFS-MP，2016-09-01 起适用），ILAS 另须签署 ILAS 的重要资料声明书。境内个人购汇不得用于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及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（2017-01-01 起的《个人购汇申请书》），原保监会 2016 年亦提示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、保单收益不确定、早期退保损失大。本站不在中国内地境内开展任何销售活动；跨境资金、外汇与税务问题请在所在辖区取得专业意见。详见 [内地居民投保香港 ILAS 的合规要点](/mainland-residents/)。

## 资料来源与日期

- Regulatory measures of ILAS — 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（IFEC） 2023-02-20 https://www.ifec.org.hk/web/en/financial-products/insurance/product-types/ilas/regulation/regulatory-measures.page
- Fees and charges of ILAS — 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（IFEC） 2023-02-20 https://www.ifec.org.hk/web/en/financial-products/insurance/product-types/ilas/basics/fees-and-charges.page
- Major types of ILAS products — 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（IFEC） 2023-02-20 https://www.ifec.org.hk/web/en/financial-products/insurance/product-types/ilas/basics/major-types.page
- Section III: Code on Investment-Linked Assurance Schemes（SFC Handbook，现行版本 2026-11-01 生效；前一版本 2019-01-01 至 2026-10-30） —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（SFC） 2026-11-01 https://www.sfc.hk/en/Rules-and-standards/Codes-and-guidelines/Codes
-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relating to Investment-Linked Assurance Schemes（第 1A 题：只向专业投资者发售的 ILAS 一般无须 SFC 认可） — 证监会投资产品部 2026-11（配合 2026-11-01 生效的守则版本） https://www.sfc.hk/en/faqs/Publicly-offered-investment-products/Investment-Linked-Assurance-Schemes
- Enhanced ILAS Product Key Facts Statement template —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（SFC） 2022-05-23 https://www.sfc.hk/-/media/files/PCIP/KFS/Enhanced-ILAS-KFS-template-ENG-20220523.pdf
- GL26 Guideline on Sale of Investment-Linked Assurance Scheme (ILAS) Products（IA 官网需人工打开） — 保险业监管局（IA） 2019-09-23（生效） https://www.ia.org.hk/en/legislative_framework/files/GL26.pdf
- 立法會十三題：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規管（LCQ13，中文版） —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答复） 2015-03-18 https://www.info.gov.hk/gia/general/201503/18/P201503180669.htm
- Insurance Ordinance (Cap. 41) Schedule 1 Part 2：Class C Linked long term — 电子版香港法例 2026-11-04（查阅） https://www.elegislation.gov.hk/hk/cap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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